復華全球雙星股票傘型基金申報生效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復華全球雙星股票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投資國內外之「復華全球雙星股票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乙案,自102年6月25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2檔子基金分別為「復華全球消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復華美國新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分別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該2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6億元。
復華全球消費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我國與國外地區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且投資於消費相關產業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復華美國新星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我國與國外地區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且投資於美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復華全球雙星股票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4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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