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櫃買中心暫時停止提撥保護基金 為配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推出「創櫃板」增加相關成本及支出,金管會考量該中心財務業務狀況,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2項規定,暫時停止該中心提撥保護基金,期間為102年8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以利櫃買中心積極協助富有創意的非公開發行微型創新企業,得以順利籌措所需資金。 前開暫時停止提撥調整擬依預告程序規定刊登行政院公報及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以徵詢各界意見。(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