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喬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處12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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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5 09:2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312)國喬-本公司尼龍廠後聚合器進料泵之傳動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未依規定設置防護裝備,遭勞工局處以12萬元罰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尼龍廠二樓後聚合器進料泵之傳動轉軸等有危害勞工之虞之部份,未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規定設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 3.處理過程:嗣經行政院勞委會南區勞動檢查所於101年5月26日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發現並未依法設置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爰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33條第1款規定處罰緩新台幣12萬元整。 4.預計可能損失:12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重新清查本廠區內是否有危害勞工之虞之轉動設備未加裝護罩等防護設備。 (2)如發現上列事項者立即加裝護罩等防護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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