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污染,大陸部分省區加倍徵收排污費
精實新聞 2014-03-12 13:01:53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浙江省物價局公布,自4月1日起,排污費徵收標準將比之前標準增加一倍以上。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中五類重金屬因子的排污費徵收標準,分別由每污染當量0.7元(人民幣,下同)和0.6元統一調整為1.8元。而水污染物中除五類重金屬因子外的各因子,排污費徵收標準由每污染當量0.7元調整為1.4元。
另外,自2013年1月1日起,新標準《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在大陸實施,但一年多時間下來,執行效果差強人意。新標準之所以未能執行到位,一個主要原因是新標準多項指標大幅趨嚴,令紡織印染企業抱怨較大,積極性不高。
據統計,大陸2011年紡織企業廢水排放量達24億噸,COD排放量29.2萬噸,氨氮排放量兩萬噸,各項污染指標均為工業行業中的前3名。因此,提升紡織印染行業排污標準勢在必行。
江蘇南通市環保局要求,所有印染企業對照新國標要求,改造廢水處理設備,規範排污行為。對截至4月底仍然超標排放的企業,加倍徵收排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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