璨圓董事會決議與晶電進行股份轉換,換股比例為3.448: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61)璨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依企業併購法與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成為其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股份轉換 2.事實發生日:103/6/30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電)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本公司全體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無 7.併購目的:為整合資源、擴大營運規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營運效率及增強全球市場競爭力,進而提升整體股東權益。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可達到全面性的資源整合、擴大營運規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營運效率及增強全球市場競爭力之綜效,為股東創造更大利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雙方透過股份轉換,將可達到整合資源、擴大營運規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營運效率及增強全球市場競爭力,故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的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暫定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普通股3.448股(含私募普通股)換發晶電普通股1股 2.換股比例係以雙方103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並參酌雙方之每股市價、每股淨值、具股權性質有價證券執行情形、未來經營綜效與發展條件、獨立專家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等因素 11.預定完成日程:暫定民國103年12月30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璨圓光電(股)公司主要營業內容:發光二極體磊晶片及晶粒 2.晶元光電(股)公司主要營業內容:發光二極體磊晶片及晶粒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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