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9-27 07:04:39 記者 蔡承啟 報導
日本媒體報導,日本經濟產業省於26日宣布,日本「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於7月1日上路2個月來(截至8月底為止)被認定符合收購要求的設備發電量達130萬kW,已達日本政府所預估的2012年度(2012年4月-2013年3月)全年收購目標(250萬kW)的5成以上水準;130萬kW的發電量已相當於一座大型核能發電廠。經濟產業省指出,因日本所設定的收購價格相對較高,故日本家庭及企業向電力公司提出收購要求的件數高於原先預期,故預估年底時符合收購要求的設備發電量將超過2012年度全年收購目標。
經產省表示,在符合收購要求的設備發電量中,太陽能達103.1萬kW,佔整體比重約8成,其中住宅用為30.6萬kW、大規模太陽能發電廠等非住宅用為72.5萬kW;另外,風力發電為26.2萬kW、生物質(Biomass)發電約0.6萬kW、中小型水力發電為0.1萬kW,地熱發電則沒有設備獲得收購認可。
所謂的「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是指日本電力公司有義務以固定價格收購所有藉由太陽能、風力、地熱等再生能源所產生的電力。日本經濟產業省於6月18日宣布,太陽能發電所產生的電力收購價格將設定為42日圓/kWh、風力發電為23.1日圓/kWh,收購年限皆為20年。據日經指出,42日圓/kWh的太陽能發電收購價格將是全球最高水準(其次為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約35日圓)。
日本太陽光發電協會(JPEA)代表理事片山幹雄(Sharp會長)曾於5月17日表示,受惠「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案」加持,帶動2012年度日本國內太陽能電池出貨量(內需量)預估將自2011年度的1.3GW倍增至2.5GW以上的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