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新違反重大訊息及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併處以違約金3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及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併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9945,下稱潤泰新公司)與土地所有權人合建簽約乙案,業經內部核決程序,並與地主完成土地合建簽約,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潤泰新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重訊處理程序規定,另未於事實發生日二週內取得估價報告且董事會決議延遲,核有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相關規定,故證交所併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潤泰新公司嗣後應注意改善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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