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創:公司相關人員遭臺北地檢署起訴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36)誠創公告本公司相關人員遭臺北地檢署起訴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馬永玲 董事長 梁宣英 副總經理 黃志達 子公司(誠新)董事 康書銘 稽核主管(已離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待取得資料後,另行公告 4.事實發生日:112/01/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案經檢察官認定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起訴 6.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審理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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