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員工軟體使用爭議其他部分現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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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大立光-大立光電說明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 6.報導內容:大立光侵權案 董座兄弟不起訴確定 7.發生緣由:本公司代表人及前任代表人於員工軟體使用爭議獲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媒體報導高檢署智財分署認中檢偵查已完備,駁回德商再議。 8.因應措施:目前尚未接獲公文,經查詢,高檢署網站已於113年11月19日公告再議無理由聲請駁回。 9.其他應敘明事項:員工軟體使用爭議其他部分現由台中地院審理中,本公司已委託律師應訴答辯並爭取有利判決,一切靜候審理結果。本公司營運正常,對財務及業務均未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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