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豐董事會追認向豐藝取得之桃園縣大園區使⽤權資產,合計約11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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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7)勁豐-本公司董事會追認向關係⼈取得使⽤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名稱: 青埔廠(桃園縣大園區中山南路2段405號1樓) 性質: 使⽤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2/1/1~112/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桃園縣大園區中山南路2段405號1樓,58坪,每坪700(未稅) 每月40,600(未稅) 桃園縣大園區中山南路2段405號1樓,181.5坪 每坪625(未稅) 每月113,438(未稅) 以上使用權資產合計11,45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豐藝電子(股)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因同屬集團,就近向供應商承租廠區,可節省部份原料物流並具交通及地利之便。 交易對象豐藝於民國99年4月取得使用執照,工程造價為新台幣59,153,065元,總樓地板面積為2,789坪。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期間:⾃112年1⽉1⽇⾄113年12⽉31⽇ 付款金額:每月支付新台幣154,038元(未稅)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巿場⾏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 18.會計師姓名:不適⽤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生產及製造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09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09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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