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創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第一次私募720萬股、每股20.62元,增資基準日11/1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259)鑫創-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第一次訂價暨發行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0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符合金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2)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為:江志豪、江玉蓮;與公司間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7,2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應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24.00元、23.7833元及23.87元,選擇前1個營業日24.00元為準。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25.765元。 (2)以上列兩基準較高者25.765元為參考價格,將實際私募股票之每股認購價格訂為20.62元,為參考價格之80%,不低於股東會決議之最低成數。 (3)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順利於短期內取所需資金,避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故擬以透過私募方式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11/2 11.參考價格:25.76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0.6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其轉讓應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先取具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及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後始得交易外,餘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2年11月03日起至112年11月17日止。 (2)本次私募增資基準日:112年11月17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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