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燈-KY董事會決議提前註銷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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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1)龍燈-KY-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註銷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暨終止本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8 2.發行期間: (1)核准日:102/12/16 (2)第一期:發行日102/12/24,認股期間104/12/24至112/12/23。 (3)第二期:發行日103/12/11,認股期間105/12/11至113/12/10。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不適用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不適用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不適用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不適用 7.認股價格:不適用 8.認股權利期間:不適用 9.認購股份之種類:不適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 12.履約方式:不適用 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不適用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不適用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發行之第一期及第二期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尚餘3,750單位流通在外,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1,000股之普通股,第一期及第二期認股權憑證依原發行辦法有效執行日期將於民國112年12月23日及113年12月10日截止。 (2)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持有人已全數簽署「放棄認股權利同意書」(Letter of Consent and Waiver)同意無條件提前放棄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權利(包括認股權利),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註銷已發行且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3,750單位,及終止本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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