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順2023到期優質新興債券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景順2023到期優質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景順2023到期優質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美元4億元,由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美元及南非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8年5月14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美元5,000萬元。
原則上,本基金於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該基金4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之當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基金成立日起90日後即開放每日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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