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新興邊境高收益債券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柏瑞新興邊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柏瑞新興邊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8年5月23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ㄧ年以上(含);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應符合下列投資比例之限制:(1)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以上;(2)投資於邊境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3)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柏瑞新興邊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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