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併申請11/30啟動 國票三信條款使合意併購難度增
MoneyDJ新聞 2018-11-28 08:15:1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金管會昨(27)日公布金融機構合意併購和非合意併購五大原則,其中,首度明訂合意併購方面須提供被投資金融機構董事會未反對的決議、或確定可取得25%股權的協議,被視為「國票三信條款」,使合意併購的申請門檻提高;相關法規將於本周五(30日)起生效,屆時可受理金控、銀行申請非合意併購。目前符合具啟動非合意併購條件者,則共有五金控、六銀行。
金管會昨日公布金融機構整併誘因政策法規修正,要發動非合意併購之金控或銀行,須符合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等四項條件,如申請人在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設有營業據點,且在其中一個營業據點經營業務超過五年等。
另外,除了非合意併購須符合四條件之外,合意併購案也須提出兩項證明中的一項,一是被投資金融機構董事會未反對的決議;二是與被投資金融機構董監事、持股10%以上大股東等關係人,簽有應賣持股超過25%之協議,此項規定被視為「國票三信條款」,使合意併購難度提高。
關於過去金融機構的自願性合併,是否須提出證明?金管會官員表示,先前是金管會進行個案審查時,會在申請文件中要求補充,本次則作出了明確規定。而被投資金融機構董事會未反對的決議,內容則包含被投資超過10%、和在未來三年內會完成整併。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金融機整併誘因政策相關法規修正已經完成預告程序,近日就會發布,預計11月30日生效,生效後即可受理業者申請。而以非合意併購的四條件來看,目前四項都符合者共有五金控、六銀行,但這並不代表符合四條件者,來申請就一定會獲准,還是要個案審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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