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華股債指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復華股債指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於國內募集開放式指數型投資國內外之「復華股債指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08年7月22日申報生效。 該傘型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復華已開發國家300股票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5至10年期投資等級債券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復華美元高收益債券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各為等值新臺幣200億元,其中新臺幣級別150億元、美元級別等值新臺幣50億元,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該3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億元。
「復華已開發國家300股票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復華5至10年期投資等級債券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復華美元高收益債券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3檔子基金,分別以追蹤「彭博已開發國家大型300流動指數(Bloomberg DM LargeCap 300 Liquid Screen Index Price Return USD)」、「彭博巴克萊美歐5至10年期投資等級債券流動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US and Euro Investment Grade 5-10 Years Liquid Index)」及「彭博巴克萊美元Caa以上高收益債券流動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US High Yield Caa and Above Liquid Index)」的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復華股債指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600億元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復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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