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1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40)光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3.減資金額:新台幣668,157,960元 4.消除股份:66,815,796股 5.減資比率:1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786,228,4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8/06/13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78,622,846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比率,係以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445,438,642股為計算基準。 (2)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按比例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3)本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計畫等相關事宜。 (4)本案嗣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等或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例及每股退還金額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全權處理之。 (5)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