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認可元大投信等4家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符合「鼓勵投信躍進計畫」並取得優惠
金管會認可元大投信、國泰投信、復華投信及富邦投信4家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符合「鼓勵投信躍進計畫」並取得優惠
金管會為提升國內資產管理人才與技術,擴大資產管理規模並朝向國際化發展,業發布「鼓勵投信躍進計畫」(下稱躍進計畫),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符合躍進計畫一定條件者,得適用各項優惠措施。本年度金管會認可國泰、元大、復華及富邦等4家投信事業。
元大投信、國泰投信均符合基本必要條件、三面向及其他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可適用基本優惠措施及2項選擇優惠措施;復華投信符合基本必要條件及三面向、富邦投信符合基本必要條件、面向一、面向二及其他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可適用基本優惠措施並適用1項選擇優惠措施。
4家投信事業均適用基本優惠措施,即得申請募集不受現行相關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範圍及比率規定限制之投信基金,以及得申請募集ETF連結基金,所投資投信事業已經理之ETF,不以國內成分證券ETF為限。4家投信事業均選擇送審之投資海外的投信基金,申報生效期間得由30個營業日縮短為12個營業日之優惠措施;另元大投信第2項選擇優惠措施為放寬每次送審之投信基金檔數上限,國泰投信第2項選擇優惠措施為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下可再提出其他優惠或便利措施,金管會將視所提具體內容再予准駁。前開優惠措施有效期間為1年,自108年10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止。
上述4家投信事業均符合無重大違規情事、財務健全及內控無重大缺失之「基本必要條件」、面向一「投研能力」及面向二「國際布局」,至面向三「人才培育」則有元大、國泰及復華投信符合相關指標;另有3家投信事業符合「其他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包括:元大投信持續將其ETF技術輸出馬來西亞、泰國及韓國,並擔任國際資產管理公司ETF技術顧問;國泰投信截至107年底母公司國泰金控委託該投信事業全權委託(含類全委保單)金額逾3千億元;富邦投信發行之投資國內公司治理為主題基金資產規模成長顯著,且對於投資研究之核心資產管理技術人才加薪幅度顯著。
金管會期勉國內投信事業持續強化自行投資研究能力、開拓發展國際性業務、積極培育資產管理人才,推動我國投信產業正向發展,建構良好且具潛力的資產管理產業環境,增進我國資產管理產業之整體競爭力。(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