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全球金融收益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野村全球金融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野村全球金融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7年3月29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60%(含);投資於金融相關產業或公司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60%(含)。
「野村全球金融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