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新承作海外信用保證案融資金額1.5億美元,年增9.7%
106年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保證金額較105年增11.3%
一、政府為有效協助具發展潛力但欠缺擔保品之僑、臺商提供信用保證,以促進其事業發展並分攤金融機構授信風險,設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依據該基金統計,106年新承作保證案367件,融資金額1.5億美元,較105年增9.7%;保證金額0.9億美元(約為融資金額之6成),亦增11.3%。
二、截至106年底有效承保案計527件(含專案420件),融資金額2億美元,保證金額1.2億美元;專案中以僑生技職專班就學貸款專案202件最多,新南向專案177件居次;惟融資及保證金額新南向專案各為1.4億美元及0.8億美元,占比均超過6成。另觀察承作保證金額之國別,前五大分別為越南(占30.2%)、泰國(占18.4%)、南非(占9.2%)、美國(占7.4%)及印尼(占6.8%),合占保證金總額逾7成。(資料來源: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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