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全方位收益ETF傘型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凱基全方位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凱基全方位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包括「凱基1至3年期美國公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凱基1至5年期新興市場(中國除外)美元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凱基15年期以上BBB級美元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3檔子基金,總面額各為新臺幣200億元,分別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各子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8年12月9日申報生效。各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億元。
「凱基1至3年期美國公債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凱基1至5年期新興市場(中國除外)美元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凱基15年期以上BBB級美元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3檔子基金之投資分別以追蹤「彭博巴克萊1至3年期美國公債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U.S. Treasury:1-3 Year Total Return Index)、「彭博巴克萊1至5年期新興市場(中國除外)美元債券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EM USD 1-5 Year Baa-Ba Ex China Capped Index)、「彭博巴克萊15年期以上BBB級優先順位美元公司債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US 15+ Year BBB Senior Corporate Capped Index)之績效表現為管理目標。
「凱基全方位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6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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