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我國家庭與小孩給付968億元,年增4.0%
105年我國家庭與小孩給付968.0億元,增4.0%
一、依國際勞工組織(ILO)規範,家庭與小孩給付範圍涵蓋提供家庭扶養小孩及受扶養者之各項給付。105年家庭與小孩給付968.0億元,較104年增4.0%,或37.1億元,主因政府重視對家庭與小孩福利,陸續開辦及擴大多項福利措施所致,其中實物給付703.5億元(占72.7%),現金給付264.4億元,與104年相較各增5.4%及0.5%;另依計畫型態觀察,以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876.3億元居多(占90.5%),年增4.2%;社會保險91.7億元亦增2.2%。
二、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主要提供就學及教育補助、兒童及少年、婦女及家庭支持等福利,105年以中央政府計畫634.2億元(占72.4%)居多數,為地方政府之2.6倍;社會保險主要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其中105年就業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及軍人保險各給付86.1、5.2及0.4億元,與104年相較略增或持平。
三、觀察105年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給付項目,以就學及教育相關補助680.0億元(占77.6%)為大宗,涵括各項免學費及學雜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扶助及學生營養餐費等,較104年增31.3億元(或增4.8%);其次為兒童及少年福利97.7億元(占11.2%),增幅9.1%;婦女及家庭支持、生活急難救助各為53.8億元及42.8億元,則分別年減4.6%及3.9%。(資料來源:主計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