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國社會保障支出規模1.84兆元,占GDP 10.7%
2016年我國社會保障支出規模1兆8,394億元,占GDP 10.7%
一、依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規範,社會保障支出(Social Protection Expenditure)係指政府為減輕家庭或個人承受高齡、身心障礙、遺族、疾病與健康、生育、家庭與小孩、失業、職業傷害、住宅、其他貧窮等風險或負擔,提供全民享有健康及最低生活保障之支出。2016年我國社會保障支出規模1兆8,394億元,較2015年增1,359億元(增8.0%);占GDP 10.7%,增0.6個百分點;平均每人7.8萬元,增5,616元。 就主要支出項目觀察,社會給付(Social Benefit)向為大宗,2016年為1兆7,870億元(占97.2%),較2015年增1,190億元,增7.1%;行政費及其他支出524億元(占2.8%),增169億元。
二、社會給付依給付方式分為現金給付及實物給付,2016年現金給付1兆442億元(占58.4%),增8.3%,實物給付7,428億元(占41.6%),則增5.6%;另社會保障計畫型態分為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二大類,2016年社會保險給付1兆5,323億元(占85.7%),增7.8%;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2,547億元(占14.3%),則增3.4%。
三、就社會給付功能別觀察,2016年以高齡9,166億元,占51.3%最多,其次為疾病與健康5,960億元,占33.3%居次,合占近8成5,其餘功能別占比則介於1%~6%間;與2015年比較,高齡給付增772億元(增9.2%)最多,疾病與健康給付增312億元(增5.5%)次之,增幅以住宅給付增12.0%較大,僅職業傷害給付略減3億元。(資料來源: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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