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六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宏利六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宏利六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其中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8年2月26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15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於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該基金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基金成立日後,除定期買回日及到期買回日外,受益人得依其需要隨時辦理買回申請,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
該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屆滿第4年當日,經理公司將主動買回受益人所持有受益權單位總數之40%。(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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