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2026年到期優選新興亞洲債券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瑞銀2026年到期優選新興亞洲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瑞銀2026年到期優選新興亞洲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整,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自109年6月17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亞洲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該基金之存續期間為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屆滿6年之當日(即到期日)止,該基金自成立日起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並自成立之日起60日後開放買回,買回費用為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2%並歸入基金資產。
「瑞銀2026年到期優選新興亞洲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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