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大常委會今通過香港選舉制度修訂案
MoneyDJ新聞 2021-03-30 15:32:31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經濟通通訊社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30)日全票通過香港選舉改革法案,包括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的修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分別簽署第75、7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明(31)日起生效。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聲明表示,支持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政治體制。
據了解,香港選委會人數將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別是工商、金融;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界;立法會議員及地區組織;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共5個界別,各有300人;區議會議員的117席全部取消。香港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而且需要於5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取得不少於15名委員的提名。
本次修訂內容亦提出要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會負責審查和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候選人的資格,由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判斷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經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至於立法會將增加至90席,選舉委員會有40席,功能組別有30席,分區直選有20席;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0名、不多於2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2名、不多於4名;分區直接選舉設立10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兩名議員。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政府將全力以赴依照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推動修改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並做好公眾解說,讓更多香港民眾認同完善選舉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支持有關工作;並帶領管治團隊繼續履職盡責,確保香港大局穩定,並深信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可有效解決近年香港社會泛政治化和內耗不斷的困局,有助切實提高治理效能,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分類主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