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對台灣/大馬/美國等進口正丁醇續徵反傾銷稅
MoneyDJ新聞 2024-12-27 13:11:18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綜合港媒報導,中國商務部宣布,自今(2024)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繼續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稅率由6%至最高139.3%。
中國商務部指出,對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傾銷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對中國正丁醇產業造成的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的可能性進行了調查。
據悉,2018年12月28日,中國商務部發布2018年第100號公告,決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2023年12月22日,應中國正丁醇產業申請,商務部發布2023年第55號公告,決定自2023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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