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修正規章減輕公司申報作業
為與國際接軌、減輕上興櫃公司申報作業並兼顧資訊揭露品質,櫃買中心(Taipei Exchange)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等4項規章,除新增申報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資訊之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外,餘自公告日起實施。
本次法規調整後,已自願公告自結損益的上櫃公司於辦理通過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之董事會召集通知時,免發布重大訊息。同時刪除部分可自發行公司官網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資料等取得資訊之申報作業,如「財務資料」、「最大可買回自己公司股數及金額等資訊」及「公司治理規章及異動資訊」。
櫃買中心表示,考量部分產業有周期循環或淡旺季,並為簡化上(興)櫃公司之申報作業並衡酌市場穩定性,即日起放寬「產業類別分類基本資料」、「獨立董事主要現職、經歷及兼任其他公司董監事等資訊」及「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與進修情形」等申報頻率。另為協助公司與國際接軌並配合股東會議案資訊標準化及英文化之推動,上(興)櫃公司於公告候選人名單時,得自願揭露候選人英文姓名資訊。
櫃買中心進一步指出,為配合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之修正,本次新增訂國內上櫃公司自115年1月1日起應申報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之相關資訊之規定,以達兼顧公司治理,並良性督促上櫃公司落實照顧員工社會責任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