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晶董事會通過取得新竹科學園區廠房案,計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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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嘉晶-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得廠房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位於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縣寶山鄉創新一路17號特定建物及附屬廠務設施 2.事實發生日:113/5/6~113/5/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及附屬廠務設施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5億元; 建物面積約為7,120.79平方公尺(折合2,154.04坪); 每坪約為新台幣208,910元(含附屬廠務設施)。 交易總金額不含相關稅負。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 交易相對人:台灣高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本公司母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 原因:為擴充本公司化合物半導體事業需增加廠房及廠務設施投資,關係人擬出售其位於科學園區廠房,為利於園區內管理,擬購入關係人廠房及廠務設施。 (2)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廠房為自建,故不適用 (3)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4)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廠房為自建,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雙方所簽定合約履行。 (2)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報告及市場行情。 (3) 決策單位: 嘉晶電子:經董事會通過。 台灣高技:經董事會通過後,提113年股東常會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 不動產(建物)--日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 150,782,800 元 (2) 動產(附屬廠務設施)--國霖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 304,303,9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日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蔡坤杰 國霖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吳國禎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蔡坤杰:(99)新北估字第000069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蘊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蔡佳瑜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會證字第6540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充化合物半導體事業,提升產能及國際競爭力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5月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5月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本案向關係人交易取得不動產(建物)及動產(附屬廠務設施),總金額共新台幣4.5億元。其中,不動產(建物)為關係人自建,自建完成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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