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條件批准澳洲再生能源公司SunCable的太陽能項目,星國在2035年後進口低碳電力超額達標
一、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4)年10月23日報導,星國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於10月22日舉行之第11屆「亞洲潔淨能源峰會」致辭時宣布,星國已有條件批准自澳洲再生能源公司SunCable進口1.75千兆瓦(GW)低碳電力的項目,加上早前宣布從柬埔寨、越南及印尼等東協3國進口電力的項目,星國在2035年後將總共進口7.35GW的低碳電力,超過6GW的原定目標。
二、由SunCable帶領的「澳洲與亞洲電力鏈接」(Australia-Asia PowerLink)項目,擬議建設全球最大的太陽能發電場及最長的海底電纜為新加坡供電。該項目計畫在雪梨的鮑威爾溪(Powell Creek)建造巨型太陽能發電場,透過一條長約4,300公里的海底電纜,將1.75GW的再生能源從達爾文,途經印尼送到新加坡,可滿足星國9%的電力需求。初步估計,此項目完成後每年可抵消600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SunCable接下來必須進一步驗證技術與商業計畫,以及獲得相關司法管轄區,包括海底電纜經過的國家批准。
三、依據聯合早報本年初報導,SunCable於去(2023)年9月份被澳洲投資公司Grok Ventures收購,並向「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EMA)提出申請,該項目原定本年初動工,預計2028年底可開始為星國供電,但早前因股東之間無法達成共識,公司進入自願託管狀態,相關工程進度受到影響。
四、SunCable表示,該項目前期已投資1億7,000多萬美元(約2億2,363萬星幣),接下來的工程預計耗資240億美元,包括建設太陽能發電場、高架輸電線以及鋪設海底電纜等,預計SunCable可在2027年完成財務結算,之後可進入採購與建造的階段。
五、陳部長指出,東南亞不缺再生能源,但缺乏將不同能源轉型要素結合的機制,東協國家必須開始行動,特別是著重開發海底電纜,必須讓東協電網計畫從「規畫」階段過渡到「執行」階段。9月份舉行的「東協能源部長會議」中,與會部長們已指示高級官員及東協能源中心展開兩項重點工作,包括:(1)制定鋪設海底電纜的架構與職權範圍(Terms of Reference);(2)在2045年前建成東協電網。
六、新加坡自本年初已和柬埔寨、寮國、越南及美國成立工作小組,討論海底電纜及基礎設施的開發,該工作小組將向東協提呈建議。星國與東協3國合作的電力一體化項目已邁入第2階段,進口電力從100兆瓦(MW)倍增至200兆瓦。星國刻正與馬來西亞密切商議增加自馬國進口電力。此外,未來「互聯器」(interconnectors)的研發至關重要,星國將藉助新加坡能源集團全資子公司SP PowerInterconnect的能力,與進口商合作推動互聯器項目。
七、研究顯示,在東南亞實現區域能源連通性是可行的,並可帶來社會與經濟效益。星國與美國將以此為基礎,合作展開「東南亞區域能源連通性法律與融資架構研究」項目,並已籌組包括區域國家及多邊發展機構的工作小組推動項目的執行。
八、私人企業可透過購買「再生能源證」(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來抵消能源消耗的碳排放,實現永續發展目標。每一單位的再生能源證相等於抵消1兆瓦時(MWh)的碳排放量。新加坡設有保障再生能源證可信度的標準,可降低重複計算的風險,但目前尚無跨境電力交易再生能源證的國際標準。因此,星國刻正與澳洲等國合作,研究如何確保再生能源證的完整性。
九、此外,星國亦與「亞洲潔淨能源聯盟」及「國際追蹤標準基金會」(I-TRACK Standard Foundation)等合作夥伴,共同研發新的試點架構,認可跨境電力交易的再生能源證。該架構將幫助提升跨境電力需求,以及促進支持電力交易項目長期可行性的投資。
十、由於企業在減少能源消耗的間接排放上可能需要更多指引,因此,「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南洋理工大學能源研究院」及「新加坡企業發展局」將合作制定指引手冊,概述減少購電等「間接碳排放」(亦稱:範圍二排放)的策略,該手冊將於2025年初發布。(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