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辦理113年度第一次現增案資金用途計畫變更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29)銘旺科-本公司辦理一一三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資金用途計畫變更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12/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3/06/06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原計畫係用於購置土地廠房、收購亮崴股權、轉投資綠能子公司、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因原購置之土地廠房,因所有權人對於買賣價格無法達成協議,故取消該筆土地及廠房之購買,轉而改購置桃園市中壢地區之土地廠房,並將收購亮崴股權案增加至收購百分之百股權,並增加資金投入綠能子公司之營運。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購置土地廠房350,000千元,收購亮崴案86,496千元,轉投資綠能子公司40000千元 ,充實營運資金 168,269千元,償還銀行借款95,235千元, 變更後,購置土地廠房71,680千,(土地廠房不足資金改由銀行貸款支應),收購亮崴案273,197千元,轉投資綠能子公司銘旺綠能45000千元,轉投資綠能子公司銘威日光60,000千元,充實營運資金194,888千元,償還銀行借款95,235千元, 6.預計執行進度:113年第四季 7.預計完成日期:114年第三季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亮崴股權收購100%,11年之後,現金流入可增加95429千元,轉投資綠能子公司銘旺綠能45000千元,於114年上半年資金可回收,轉投資綠能子公司銘威日光60,000千元,年收入電費為7429千元,增加每年現金流入。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亮崴股權收購100%,11年之後,現金流入可增加95429千元,轉投資綠能子公司銘旺綠能45000千元,於114年上半年資金可回收,轉投資綠能子公司銘威日光60,000千元,年收入電費為7429千元,增加每年現金流入。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變更係考量本公司整體資金之運用效率,其變更後之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亦屬可行,對本公司營運發展有具體且及時之正面助益,故對本公司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該公司受土地房屋之價格波動及投資標的淨值變動之影響,交易相對人對於出售價格有異動,故該公司即時尋找合適之土地房屋,另原投資綠能子公司用以承接能源案場,惟該案場進展緩慢,故改以增資銘旺綠能,用以承接進度較快的鑫利公司案場,及新增轉投資銘威日光用以購買雅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五電廠,可降低公司之融資壓力及營運風險,增加財務調度彈性,對於該公司整體營運規劃及發展具有正面助益。綜上,因而擬進行變更一一三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資金運用計畫,對該公司營運有具體且正面助益,應不致影響股東權益。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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