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決定對中國及印尼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脂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馬來西亞投貿部決定自2025年1月7日起,對中國大陸及印尼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脂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由6.33%~37.44%不等),為期120天,以保護國內塑膠產業
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MITI,簡稱投貿部)頃發布消息稱,馬國政府接獲國內廠商Recron(Malaysia)S/B公司之投訴,指稱馬國自中國大陸及印尼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簡稱PET,海關稅則號列為3907.61.0000)價格,遠較原產國國內售價低,已對馬國廠商造成實質性之傷害。
馬國貿工部根據該國1993年反補貼及反傾銷關稅法規,於2024年8月9日起對前述進口產品展開完整調查後,認定中國大陸及印尼進口之前述產品,已對馬國產業產生負面效應及對業者造成實質損害,馬國政府決定自2025年1月7日起,為期120天,對前述產品進口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由6.33%~37.44%不等),以保護國內塑膠產業。
投貿部亦歡迎利害關係者,如進口商、國外生產商或出口商以及與調查相關的協會,就初步裁定報告提交意見或看法,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17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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