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華南永昌證113年度第1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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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0)華南金-代子公司華南永昌證券補充說明113/09/18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1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貳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 6.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10年。 8.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2.5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並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採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分行。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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