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普:三橋建設擬出售台北市中山區部分房屋及車位,預計處分淨利率約15~20%(更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36)宏普-更正-代子公司三橋建設公告擬出售『J PARK』部分房屋及車位與關係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中山區正義段『J PARK』部分房屋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3/12/25~113/12/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一: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2戶及倉儲車位2個 2)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578萬元 (2)交易二: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2戶 2)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366萬元 (3)交易三: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2戶 2)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383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一: 1)交易相對人:段偉國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及母公司宏普建設(股)公司之法人董事之代表人及執行長 (2)交易二: 1)交易相對人:詹俊炫 2)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宏普建設(股)公司之稽核經理 (3)交易三: 1)交易相對人:新北建設(股)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宏普建設(股)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一般銷售,未限制銷售對象。 (2)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淨利率約15%~20%,惟尚需俟實際投入成本及費用而定。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於董事會通過後簽訂合約,依合約內容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申請並經核准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員工購屋優惠辦法」規定辦理及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3)決策單位:監察人及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113年12月2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13年12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監察人訂定簽約日期及簽約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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