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主權基金管理局(INA)截至本(2022)年9月總共已募集共約200億美元資金,包含中國絲路基金亦同意投資30億美元
據路透社等媒體報載,印尼主權基金管理局(INA)截至本年9月總共已募集共約200億美元資金,包含:
(一)印尼政府出資75兆印尼盾(約50億美元):包含去(2021)年國家預算30兆印尼盾(約20億美元),以及國家參股(state equity participation)增資45兆印尼盾(30億美元)。
(二)外國主權基金共承諾120億美元:包含「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 GIC)」、「阿布扎比投資局(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ADIA)」、「加拿大魁北克儲蓄投資集團(Caisse de depot et placement du Quebec, CDPQ)」「荷蘭退休基金(Algemene Pensioen Groep, APG)」、「新加坡淡馬錫(Temasek)」及「杜拜環球港務(DP World)」等已承諾挹注資金。外國主權基金所承諾的120億美元,大部分預計投資基礎設施(約占75%),包含收費公路、海港及雅加達機場擴建工程,未來可能超越傳統基礎設施,並延伸至其他領域,例如可再生能源、醫療保健、金融服務、消費及科技。除基礎建設外,亦有部分比例將用於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約占15%)、房地產(約占8%)以及投資於外部私募股權管理公司。
(三)中國絲路基金已於本年7月簽署協議同意向印尼主權基金投資200億元人民幣(約30億美元)。
據印尼雅加達郵報指出,「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及「挪威石油基金(Norwegian Oil Fund, NOF)」主要運用國家的盈餘資金(surplus funds)投資不同類型的海外資產,而印尼主權基金似以「印度國家投資及基礎建設基金(National Investment and Infrastructure Fund, NIIF)」為效法對象,主要運作模式為吸引外國基金投資印尼境內的基礎建設,包含在政治壓力下,資助政府或國營事業推動中之開發案,例如:
(一)向債台高築之國營營造公司購買收費公路:例如本年9月印尼主權基金向PT Waskita Karya公司收購兩段收費公路。
(二)新首都開發案:由於日本軟銀放棄投資印尼新首都建設案,造成印尼遷都計畫出現巨大資金缺口,可能使印尼主權基金成為建設新首都努山打拉(Nusantara)之重要資金來源。據報載,海事暨投資事務協調部長盧虎(Luhut Binsar Pandjaitan)本年1月表示,阿聯酋可能將透過印尼主權基金管理局向印尼新都努山打拉投資約200億美元。此外,印尼主權基金管理局目前積極爭取沙烏地阿拉伯王儲穆罕默德本薩勒曼(Mohammed bin Salman)透過「沙烏地阿拉伯公共投資基金(Public Investment Fund)」投資印尼新首都開發案。惟該些中東國家是否確實挹注資金,仍需持續觀察。
(三)液態石油氣(LNG)開發案:由於殼牌石油(Shell)撤出印尼摩鹿加島馬賽拉區塊(Masela Block, Maluku)液態石油氣開發案,印尼佐科威總統要求印尼主權基金協助尋找其他資金來源填補資金缺口。
據印尼雅加達郵報分析,主權基金應有獨立判斷及選擇投資標的之權限。政府不應過度干預主權基金運作及指定投資標的。畢竟投資人主要關切投資案未來收益,並在意投資案資訊透明度及確定性。如果印尼主權基金之投資標的僅係為單純支持印尼推動社會及經濟發展而無獲利機會,投資人可能失去投資誘因而撤離。
另查,據去年初印尼媒體報載,印尼政府設立主權基金初期原無意願邀請中國參與印尼主權基金,可能原因包含中國在印尼已有多項重要建設案,如再邀請中國參與主權基金,恐使中國更加掌握重要建案主控權;當時印尼政府曾接洽爭取「美國國際開發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Finance Corporation, DFC)」及「日本國際協力銀行(Japan Bank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JBIC)」參與印尼主權基金,惟近期印尼報導似已較少提及美國DFC及日本JBIC參與主權基金情形。另據路透社報導指出,本年7月中國絲路基金簽約同意投資印尼主權基金,可能將使某些西方國家對印尼主權基金降低投資意願。(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