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博董事會決議與台塑生醫合資技術入股,計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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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7)普瑞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台塑生醫合資技術入股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合資公司(暫命名為台塑生醫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8/13~113/8/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技術入股4,5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塑生醫科技(股)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雙方同意並已完成「核心技術」價值鑑定(4,500萬元),雙方同意於民國(下同)113年12月底前,由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合資公司與本公司簽署核心技術權利讓與文件,並完成核心技術移轉合資公司作業,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使合資公司收到本公司出資(核心技術轉移)後3日內,將本公司名稱、股份(450萬股)記入合資公司之股東名冊並交付予本公司(下稱技術入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本公司113年8月13日第六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4,500,000股 金額:新台幣45,000,000元 持股比例:23.08%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佔總資產比例:34.43%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佔股東權益比例:49.18%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04,572,515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雙離子核心技術平台尚可衍生應用於多種領域,包括細胞治療的研發與發展,因公司秉持輕資產的營運策略,故擬整合細胞治療產醫學跨界領域以及資本市場的資源,以開拓細胞治療領域。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13年8月1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113年8月13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岩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吳宏一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全聯會一字第107001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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