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重大違反投資人權益 投信投顧罰金上限升至1500萬
MoneyDJ新聞 2021-12-01 08:13:15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金管會昨(11/30)日表示,考量近年國人投資基金比例逐步提高,擬針對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法第110條行政罰鍰進行修法,針對重大違反投資人權益事件,例如經營地下投顧、或嚴重違反投資、交易等規定,罰鍰金額上限將由目前的300萬元,一舉提高至1,500萬元,為2004年以來的近18年首度調整。
金管會表示,本次將罰鍰金額上限將由3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冀阻卻重大不法情事之發生,並強化民眾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信心。
金管會指出,本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14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草案預告後金管會將依行政程序函報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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