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碩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或永續發展債券,上限5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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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9)景碩-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或永續發展債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或永續發展債券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伍拾億元,得自董事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 8.發行利率:依公司債市場狀況,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核准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長期營運資金或資本支出 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處理之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處理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處理之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處理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最終實際發行條件、募集金額以及其他發行相關條件或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核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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