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與議會就包材、廢棄包材的規範達成臨時性協議
歐盟理事會與議會就包材與廢棄包材的規範達成臨時性協議,應義大利要求納入若干豁免規定
歐盟執委會提出的2030年(較2018年減少5%)、2035年(較2018年減少10%)及2040年(較2018年減少15%)廢棄物減量目標,以及自2030年起禁用特定規格的一次性塑膠包材與降低使用量,例如1.5公斤以下的生鮮蔬果塑膠包材、在餐廳或酒吧使用的食品塑膠包材、調味料包材等,都已經獲得確認。針對低於15微米的塑膠袋,只有在基於衛生或大宗食品包裝的情形下可以使用,以及含有塑膠成分低於包材總重5%的外帶紙類包材,亦可繼續使用。此外在歐盟議會建議下,引入禁用Pfas(含氟表面活性劑)於食品包材的規定。(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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