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訂8/20召開股東常會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主旨:召開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 依據:依公司法規定暨本公司110年6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110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正。 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信義路5段1號台北國際會議中心4樓貴賓廳。 三、會議議程: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報請公鑒。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報告,報請公鑒。 3、本公司109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請公鑒。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謹提請承認。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4元及股票股利1.2元),謹提請承認。 (三)討論事項: 為以部分盈餘發行新股配發股東,並配合修正本公司章程第8條條文,謹檢具增資方案及條文修正草案,提請公決。 (四)臨時動議: 四、停止股票過戶日期:本公司股票自110年7月22日起至110年8月20日股東常會終結之日止,依法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1日下午5時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110年7月21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五、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一)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10年6月25日起至110年7月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請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於110年7月5日下午5時前,將書面提案寄達或送達本公司秘書部,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10樓,電話:02-81013058(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入股東常會議程,載明於開會通知書,不再另行公告。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於開會20日前另函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洽詢補發事宜。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0年7月31日起至110年8月17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七、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公告事項: (一)股東欲出席股東會現場,請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且配合量測體溫。請股東多利用「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或委託健康之代理人出席會議,或委託代為投票,與會人員皆須簽到、留下連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填寫個資蒐集同意書,以利日後追蹤。 (二)本公司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或方式,屆時將於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公告資訊站」(ipcsa.nat.gov.tw/pap/)公告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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