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典光電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800萬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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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8)東典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2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80,000,000元,發行總股數8,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洽證券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1,2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提撥本次發行股數之10%,計8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之75%,計6,000,000股,每仟股認購224.712157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實際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現增相關事宜。本案所定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查必要修正或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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