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齊生醫*: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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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6)朗齊生醫*-公告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函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商暫字第2號 4.事實發生日:114/01/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柯俊北董事、方慧珍董事及許書豪獨立董事(相對人)依113年12月16日召集董事會請求書函請求本公司董事長召開董事會,且本預計於114年1月7日自行召集董事會。後卻又於114年1月5日自行召開董事會。經本公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緊急處置,已於今日(114年1月6日)收到民事裁定。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緊急處置,並於今日(114年1月6日)收到其民事裁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如下: 一、禁止相對人依113年12月16日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召集董事會請求書函召開董事會。 二、禁止相對人召集114年1月7日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三、禁止相對人執行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月5日董事會之決議。 四、禁止柯俊北依114年1月5日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行使相關職權。 五、禁止相對人以114年1月5日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聲請變更公司登記。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正常,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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