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特別股和非累積特別股累積特別股為,約定發行公司,如在某一年度內,所獲盈餘不敷分派約定股利時,對於未給付之股利,於以後營業良好盈餘增加之年度,應如數補發。 非累積特別股則是在公司所獲盈餘不敷分派特別股股利時,特別股不得要求於以後營業良好年度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