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券通常由財政部發行,由發行單位承諾於到期日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債務憑證。根據我國國庫券發行條例的規定,國庫券分為甲、乙兩種;甲種按面額發行;乙種則採貼現方式。由財政部所發行者係基於調節國庫收支的目的;由中央銀行所發行者,則係基於穩定金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