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固取得台中市西屯區土地,計約28.8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48)華固-本公司取得台中市西屯區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台中市西屯區鑫港尾段95-104地號等10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0/12/20~110/12/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取得土地:台中市西屯區鑫港尾段95-104地號等10筆土地。 交易數量: 10722.12 平方公尺(約合 3243.44 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 88.8 萬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 288,018 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自然人 2位,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契約約定。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為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為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為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爭取交易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雙方約定於110年12月23日,另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及履約保證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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