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亞:補充103年及104年子公司美控投資預計合建分屋案公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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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美亞-代子公司美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合建分屋案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10/2/4~110/2/4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長與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土地提供:美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興建: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住宅B、C、D區(下稱本區)土地合作興建住宅 大樓,合建條件如下: (一)甲方持有本區土地地號及持分面積等。 (二)甲方係以每坪可建築用地(不含計畫道路用地、畸零地保留地等)分回1.32坪建物產權登記面積。若須增設停車位時,其成本由乙方自行負擔,增設停車位產權亦歸乙方取得,甲方應配合辦理。 (三)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全權辦理各分區之建築規劃設計,調整各筆建物基地之範圍、建築規模、樓層數及用途,公共設施部份以不超過建物產權面積之33%為準(如超出33%部份不計入甲方選配房屋銷售總價),乙方同意配合甲方選擇各區集中開發範圍及其上建物之選擇及分配。本區土地在整合過程,如需擴大或縮小開發規模以利建築使用時,由乙方得全權取捨建築基地範圍及開發時機,甲方不予干涉並配合乙方執行。 若因縮小或擴大建築基地範圍致甲方參與開發的土地縮小或擴大時,甲方同意依各區建照核准時實際提供開發的土地面積依本條第二項甲乙雙方約定分配方式來分配建築面積。 (四)於雙方成立合建關係後,甲方有意出售時,乙方同意自行或指定第三人以每坪18萬元向甲方承購,詳細條件由雙方另訂買賣契約。合建關係於買賣契約訂立後,合意由乙方指定之第三人繼受。 (五)甲、乙雙方同意有關本契約書應辦理之事項,均由中國建經股份有限公司全權代表出面用印,甲方並願出示指示書。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依合建方案分析如下: 土地權利面積:2,597.18坪 土地單價:230,000元/坪 土地面積可分回建物面積比例:每坪土地可分回1.32坪建物面積(含車位)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楊長達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6)北市估字第000106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為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考量。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3年8月26日(立約) 2.民國110年2月4日(修正合約)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3年8月26日(立約) 2.民國110年2月4日(修正合約)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本公告為103年及104年"代子公司美控投資公告預計合建分屋案" 之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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