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調控政策
2003年6月,中國民眾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
2004年4月,政務院提升房地產開發資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升到35%及以上。
2004年9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房地產債款風險管理指引》。
2005年3月,中國民眾銀行要求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城市或地區的個人住房債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現行的20%提升到30%。
2005年7月,中國民眾銀行取消民眾幣和美元掛鉤,民眾幣開始了長達兩年的升值。
2005年8月,中國民眾銀行建議取消期房預售制度。
2006年5月,中國民眾銀行規定部分房屋首付比例提升到三成。
2006年7月,建設部等六部委發布《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
2006年9月,外匯管理局和建設部出台規範境外購房主體購買境內商品房的外匯管理。
2007年9月,中國民眾銀行和銀監會發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對商業性房地產信貸政策進行了調整,規定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債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行政管理開發政策(2007)
3月,《物權法》出台,規定重地、拆遷都必須給予合理補償,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住宅用地使用期滿後可以續約。
6月,建設部提示城鎮居民不要購買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7月,北京市規劃委發布《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兩限”商品住房用地佈局規劃》。
8月,政務院發布《政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要求建立廉租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住房。
土地管理政策(2007年)
3月,政務院、國土資源部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堅守18 億畝耕地紅線。
10月,國土資源部發布《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規定受讓人依照出讓合約約定,付清全部出讓金後,才能領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稅收政策(2007年)
1月,國家稅務總局 提升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最高到30元/平方米。並將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在原有標準上提升1倍。
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將實行清算模式繳納。
6月,上海地稅局對個人轉讓非普通住宅徵收0.5%的個人土地增值稅。
5月,商務部和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產業審核批示和監管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內地房地產項目必須透過審核批示。
7月,商務部和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下發第一批透過商務部備案的外商投資房地產項目名單的通知》,對外資公司結匯進行了嚴格限制。
10月,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 年修訂)》,此次調整將房地產行業的投資行為全部列入“限制”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