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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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顧名思意就是將不動產實際的交易價格,登錄於內政部所屬的地政機關網上,在2012年8月1日起正式上路後,未來不論買賣住宅、店面或土地等,都得將實際價格一一登錄於網站上。
實價登錄是根據立法院2011年12月三讀通過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條文實施,因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中,皆要求不動產買賣雙方、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相關業者,實價申報登錄,因而合稱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
實價登錄在房地產買賣完成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天內,須主動向主管機關申報,如實登錄買賣案件的實際成交價格;而買賣預售屋方面,也應在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的30日內,申報登錄該物件實際交易價格。
唯需注意的是,依法規定須要申報移轉物件,是指透過買賣,有產生價金支付的對價關係才需要照實申報實際成交價,因此,若為父母饋贈給子女而產生的移轉,是不需要申報的。
若是委託仲介辦理的租賃案件,同樣需要在簽訂租賃契約書後的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該案的實際租金資訊,因此,將會有部分屋主會為了不希望成交訊息公佈,而選擇自己招租。
而實價登錄的資料主要可分為三大項,包括:交易標的、價格資訊及標的資訊等,其中包含登記收件年字號、建物門牌、不動產標示、交易筆棟數、房地、土地、建物及車位交易總價、土地移轉面積、建物移轉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建物現況格局等。
在實價登錄查詢的部份,內政部也於2012年10月16開放上線,未來將可在網站上查詢到2012年9月以後完成申報的不動產買賣、租賃及預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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