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投資人向證券商借出股票賣出。向證券金融公司或已開辦信用交易的證券公司辦理股票的借貸,依目前規定要先繳交賣出金額(價金)約九成做為保證金,而價金在扣除證交稅、經紀手續費及借券費後,存在融券機構充當擔保品。 融券為投資人看空股市時,先向券商借出股票賣出,等到股市下跌後,再以較少金額買回原股票,以賺取差價;一旦股市不如預期反而上漲,投資人的損失將更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