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寶山
最近歐盟很搶鏡,歐洲議會通過全球首套加密貨幣監管法,呵呵,筆者突然了解為什麼歐盟在科技創新不如美國與中國的腳步,但卻又偏偏日子過得挺滋潤的,原來就是靠著制定處罰的條款,分享創新業者的利潤。
過去十年,歐洲議會通過了多項對全球經濟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以下是其中幾項:2018年歐盟通過了第五次反洗錢指令(AMLD5),該指令要求歐盟成員國對加密貨幣和初步代幣發行(ICO)進行監管和控制,以防止這些技術被用於非法活動,如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2019年歐盟通過了一項新的數字版權法案,旨在保護數字內容的創作者權益。該法案要求在網上發布的內容必須經過授權,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和分享,並確保創作者能夠獲得相應的報酬。
歐盟制定遊戲規則 搶占話語權
2023年4月20日通過全球首套針對加密貨幣的全面性監管規範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arkets in Crypto Asset Act, MiCA),該立法旨在降低投資人購買加密資產的風險,要求加密平台、發行或交易商滿足關於透明度、揭露、授權和交易監管方面的要求。感覺上這部分是針對中國的數字經濟設計的,雖然加密貨幣的創新還是起源於美國,但中國已經在主導數字貨幣的話語權,聯準會慢了幾拍才跟進。不管怎麼說,歐盟都既不是創新者,也不是主導者,卻想靠著制定遊戲規則在全球科技業占有話語權。
此外,歐盟一直在積極推動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調查,並對一些科技巨頭提出了高額罰款。例如,2018年歐盟對谷歌公司開出了50億歐元的罰款,指責該公司在搜索市場上存在壟斷行為。這些行動的目的在維護市場競爭,促進公平和平等的商業環境。2020年歐盟通過了一項關於人工智慧的法案,其中包括對自然語言處理技術進行監管的相關規定,確保這些技術不會被濫用,並保護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這條就是最近義大利等歐盟國家針對ChatGPT發起監管調查的根據。
2022年3月24日宣布通過《數位市場法》(DMA),該法迫使科技巨頭必須允許其他小型公司共享他們的平台,且要讓用戶有自由的選擇,不得強迫他們卸載其他第三方軟體。除上述法律外,歐洲議會還通過了許多其他法律和政策,如數字稅、網絡中立性等,感覺上這些法律和政策的實施和執行就是針對美國的科技巨頭的創新商業應用而來的。
歐盟CBAM憑證 2026年起正式實施
上述的歐盟監管法令對台灣股市的關注度沒有很高,主要是台灣企業大多做代工模式,採取追隨者經營策略,所以比較無感,但是今年十月就要上路的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就真的是迫在眉睫的大事,歐盟於2021年提出了全球碳邊境條款,確保歐盟國家的企業不會因為其環保成本較高而面臨競爭不公的情況,未來企業出口到歐洲市場,都必須購買CBAM憑證,藉此鼓勵非歐盟國家減少排放,並防止碳洩漏風險。
歐盟CBAM將自2023年起逐步試行,初期僅適用於進口的鋼鐵、鋁、水泥、肥料及電力等碳洩漏風險高的產品,進口商僅需申報其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無須支付費用。至於2026年正式實施後,進口商必須向歐盟購買「CBAM憑證」,以繳交進口產品碳排放量的費用,預計該法案實施後將給歐盟帶來每年超過140億歐元的收入。
為了因應全球在2050年的碳中和目標,台灣最快七月將成立碳權交易所,環保署預計今年下半年提出碳費草案、2024年開始徵收,引發外界擔心碳費影響各行各業,尤其營建業更顯焦慮。環保署長張子敬四月二十四日表示,營建業不在第一階段碳費徵收的管制對象,而且碳費是經濟手段而不是財政手段,因此沒有一定要訂出收多少錢的問題,而是要達到推動減碳的效果。
電力產生排碳 不會轉嫁民生用電
電力業所產生的排碳,是從用電端收取,而非從台電收取,因此不會轉嫁到一般民生用電。至於是否會有轉嫁成本的問題,環保署強調,若為單一費率,那就有可能造成各界擔心的轉嫁,但事實上環保署希望訂定一個費率,是能夠讓願意減碳的可得到鼓勵,不從事減碳者可能須付出較高代價,不會有哄抬價錢的問題。
話是這麼說沒錯,但是從去年進入到萬物皆漲的通膨有感時代,就算真的沒有哄抬物價的問題,也難保不會有強化民眾高通膨的預期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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